关于大唐长春二热“退城进郊”配套100万
千瓦扶余风电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批复
******改革局:
《关于大唐长春二热“退城进郊”配套100万千瓦扶余风电项目核准变更的请示》(扶发改发〔2025〕33号)及有关材料收悉,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。
2024年11月8日,我委以吉发改审批〔2024〕271号文件批复了大唐长春二热“退城进郊”配套100万千瓦扶余风电项目,项目代码为2409-220000-04-01-543419******有限公司。为节约利用土地、提高资源利用效率,并实现项目属地化管理,项目单位拟调整风机型号及个别风机建设地点,同时变更项目建设单位。为继续推进项目建设,依你局请示内容,同意核准内容变更,具体如下。
一、项目单位由******有限公司”。
二、项目总投资由508971.27万元,变更为464814.04万元,项目资本金由101794.26万元,变更为92962.81万元。
三、项目建设内容中“新建单机容量6.25兆瓦风电机组160台”变更为“新建单机容量8.34兆瓦风电机组116台、单机容量8.14兆瓦风电机组4台”。
四、项目建设地点中“五家站镇”变更为“长春岭镇”。
其他建设内容按照《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大唐长春二热“退城进郊”配套100万千瓦扶余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》(吉发改审批〔2024〕271号)文件执行。
特此批复。
******委员会
2025年6月25日